2017年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6人)
2017-03-06 10:15 吉林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bet-365的网址_吉林华图,吉林省人事考试网_吉林华图为您及时发布: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望考生多加关注!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jilinht),微信回复 “资料”免费下载海量备考资料!吉林华图(http://www.8rightimage.com/)为各位考生提供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银行招聘、政 法干警备考课程。咨询热线:全省各华图咨询热线。【 图书推荐】【网课推荐】
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位:6人。
岗位职级:专业技术岗中级十级及以下。
二、公开选拔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编辑:喻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