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补充录用面试公告(国务院参事室)(2)
2017-05-15 09:47 吉林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17年5月19日(周五)全天进行。
5月19日上午:报考0401001201(参事业务一司参事业务二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5月19日下午:
第一场:报考0401002201(文史业务司综合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第二场:报考0401002202(文史业务司文史业务一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19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全部考生务必于5月19日上午8时30分前进入候考室候考,迟到入场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6房间,从机关南门进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前门站A口出站,过广场地下通道,沿前门东大街向东约300米路北;公共汽车9路、44路、673路、729路前门东站下车向东20米路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安排
体检于5月23日(周二)上午进行,安排文史业务司综合处、文史业务一处职位总成绩前2名的考生以及参事业务一司参事业务二处职位总成绩前4名的考生参加我室统一组织的体检。请于当天上午7:50在我室机关南楼106房间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室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各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5117277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编辑:明明酱)